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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上海高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这样一则案例。20年前,张女士和陈先生登记结婚,二人均系再婚,婚后未生育子女。
陈先生平日素爱购买彩票,婚后因彩票中奖获税后收入高达800万元。陈先生虽掌握家中财政大权,却在经济上对张女士十分苛刻、处处防范,从不告知张女士家庭收支情况,就连丈夫中奖的事,张女士还是从邻居处听说。
2020年,张女士因不堪忍受丈夫及其家人的冷暴力诉请离婚,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诉请。2021年,与丈夫分居一年多后,张女士再次诉请离婚,并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张女士认为,800万元彩票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应予以分割,且陈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存在隐匿、转移和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,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应对陈先生不分或者少分。陈先生辩称,婚后确因彩票中奖累计获得收入约800万元,但款项都用于家庭开支、理财投资、购买彩票等,截至起诉时已全部消耗。
法院审理中发现,双方感情确已彻底破裂,自彩票中奖开始,陈先生就长期频繁取现,其行为有悖夫妻之间的诚信义务。在扣除家庭生活消费支出、购买彩票支出等合理支出后,至原告起诉离婚时,陈先生处仍有250万元财产无法查清去向。故此法院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,判定陈先生的行为属于转移、隐匿夫妻共同财产,应向张女士支付140万余元。
来源:梨视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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